首先第一種,35歲以上的人。
很多公司都說過,要“定期向社會輸送35歲以上的人才”,或者要“定期淘汰失去奮斗精神的員工”,這個坎基本上都是卡在35歲左右。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公司嘴上不敢這么說,但實際上都是這么干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的一個直接原因是:員工跟公司續簽合同的時候,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在簽合同就得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也就意味著,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以外,這個合同會一直持續到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它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所以,很多公司會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看成是一種“終身包袱”,會想方設法地避免。
很多人二十多歲畢業參加工作,剛好在三十五歲左右的時候,就要跟公司簽這種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
至于深層原因就比較復雜了,但說來說去,無非是公司更偏好那些身體好、能加班、要價低的年輕勞動力,想要淘汰這些家庭責任重、難以承受加班壓力、工資相對較高的老員工,盡可能地追求公司利潤。
這也是為什么很多人都在說“中年危機”,都在說“程序員干不過四十歲”,因為在很多公司眼中,員工都是消耗品,過了三十五歲之后,這些消耗品的使用價值都會急劇下降,自然要想方設法地要把這些人給淘汰掉。
大部分公司都這么想,再加上人到中年,家庭、孩子、醫療等各項支出陡增,可不就得出現中年危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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