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我才知道,母親和我夫婿的尸身,都是從我東院屋里抬出來的。我從小住在那里,嫁人之后也一直空著,只有冬夏兩季回府住上一段。母親曾說,我雖走了,但仍是家里的孩子,這屋子給我留著,所以平日除了下人打掃,她從不去那里,可為何偏偏那夜...”
“是廬州王?姨夫?”崔琰驚道。
常夫人擦了擦眼淚,繼續哽咽道。
“那幾日,我和他剛從府上回來,只住了三五日,我便去往蓮花寺。他好似生了病悶悶不樂,就在屋里住著,不見人,也不去問安。諸事都有人役伺候,母親也不必親自關照。事發之后,我去衙門找那幾個人役,想問些當日情形,結果州府的人說牢里發了鼠疾,沒人看管,那幾個人死的死散的散,早就沒了蹤影。”
“這分明是殺人滅口!”
“還有蓮花寺。原說是住一日便回,可那日去了寺里,趕車的馬夫在廟里吃了幾口隨身帶的魚肉正被主持瞧見,被人拿在我面前訓斥。我也覺得有些辱沒佛門,才答應主持又禮了一日佛,以償不教之罪。后來想起,應該就是這天夜里起的事。”
常夫人嘆了口氣,抹了抹眼角,聲音稍有些緩和。
“靜了幾日,我把諸事連在一起方覺得蹊蹺,想去找那馬夫問話。結果只看到一雙孤兒寡母。他們家中并無多少物件,看起來也是輕爐簡灶粗茶淡飯的日子。可是那孩子身上穿的衣衫卻是剛換的新布料。所以我便留了一個心眼,多問了句。三問兩問,那婦人卻急了,將我趕出了門。”
“再后來到了京都。我想讓皇后翻查舊案,她卻佯裝答應,最后便閃爍其詞說不愿擾了祖宗,我也就不愿再提了。”
“我記得,當年圣人是曾查過此案的。”崔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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