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件,庭前恐嚇等罪名成立,處以一定金額罰款。
此外,被告丁易還需一次性償還楊悅和對楊家造成的各類損失和精神損失費總計十二萬,張辰醫藥費和精神補償費一萬元,并支付楊家因為丁易而造成的各項安保支出三萬元……
那邊法官還沒宣判完,這邊丁母已經受不了了。
什么?老頭子和兒子都要坐牢?那老丁家今后不得被人笑死?家里的男人都坐牢,家里以后誰掙錢?兒子坐十年牢,那出來豈不快四十了?到那時再從頭開始?那兒子這輩子豈不是全完了?她白養兒子了,白送兒子念大學了?以后靠不上兒子了?
還有,要賠多少錢?
老頭子那里四萬,兒子那里……十六萬賠償還要加訴訟費用和罰款?
父子倆的罰款總共加起來都不止二十萬?
她上哪兒弄錢去?
要是幾萬塊她還能想想辦法,但二十萬,她賣血也賣不回來啊!她去鎮上洗盤子一個月也就只能掙千把塊吧?她還得養小兒子,那豈不是做到死也還不清?
丁母一激動,在法庭上哭爹喊娘,大鬧一場,口口聲聲審判不公,不但當庭辱罵楊悅,還質疑法官包庇。丁霞嚇壞了,趕緊捂住了老娘的嘴。
可丁母不但推開了她,還咬了她一口。
丁母最終被警衛制服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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