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然也算了解丁易。這么個謹慎的人,會偷偷拿走些什么樣的東西他們早就猜到了。為了讓丁易一腳踩進去就難出來,她設計全套時特意斟酌放置了藏品。
所以丁易偷拿的那包不起眼的東西,經過鑒定,總價值超過了百萬。
數額之巨大,也注定了后果之嚴重。
此外,丁易父子不但弄壞兩扇門,打斗中還造成了不少損失,這些,加上楊家人的精神損失費,從外地往返的車費,旅游費等等,全部要被告負責。
因此,楊家一番羅列,要...列,要求丁易個人賠償各類損失費十萬,精神損失費十萬,共計二十萬。
一番核實和審理后,關于賠償金額也落定。
宣判開始:
張辰屬于自衛,不用擔負任何責任和賠償。
丁父入室搶劫罪,蓄意傷人罪確實,分別判處三年和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協同其子行竊,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另外,加上當眾威脅恐嚇受害者,襲警等幾罪相加,最終判了四年半的有期徒刑。
另,丁父破門,對楊家造成的損失共計兩萬元。并處罰款和對丁家人精神損害補償款另兩萬,丁父需要支付總計四萬塊的賠償。
至于丁易,入室偷竊判兩年;持刀殺人未遂性質惡劣,判了五年;故意傷人罪一年;精神家暴判一年,計九年有期徒刑。
另丁易盜竊楊家古幣兩枚,已在丁母出租屋被找到,偷竊罪確鑿,追加丁易有期徒刑一年,總計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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