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原武按著她的頭頂又把她腦袋轉回去,以防被偷襲,笑道:“你這個笨蛋,金滿修被殺了三次,中毒在前,扼殺在中,箭刺在后,但當時吉內桑可沒想到金滿修已經中毒,那如果金滿修只是單純被掐死在床上,只有一個兇手,他作案動機又那么充分,絕對是第一嫌疑人,警察非圍著他團團轉不可,非常麻煩,那不如干脆買個保險,直接把自己的嫌疑洗清。
他插上那支箭,就是想說刺殺就是他干的,但只要驗尸報告一出來,馬上就能證明他只是戳了尸體一箭,并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到這時也沒人會再調查他,他就可以安安心心等著出獄去接收遺產。”
清見琉璃吃驚道:“這樣還能繼承遺產?”
七原武笑道:“如果他因為殺害金滿修而定罪,那當然不行,但只是戳尸體一箭,并不妨礙他繼承遺產。按繼承法,只要遺囑沒有特別標明,那就是在死亡時即刻生效,所以理論上他在戳尸體時,已經繼承金滿修的遺產了,戳尸體那是繼承后的事,就算有人想爭都很難再把遺產追回,更何況還沒人和他爭。
當然,戳尸體也是犯罪,但按曰本刑法,可不算謀殺未遂,畢竟尸體不存在具有被侵犯生命權法益的可能性,連謀殺都沒有,更不可能有未遂,取消不掉他的繼承權,頂多只能追究他侮辱尸體之類的罪行,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吧!再加上是被拋棄多年的私生子、酒后頭腦發熱一時沖動,自首以及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真心悔過之類情節,我覺得緩刑一年或拘役六個月就差不多。
所以,用最多六個月時間買份保險,保證自己安全繼承一大筆遺產相當劃算。”
七原武說完,沖吉內利之一笑:“吉內桑,當時你是不是也覺得超劃算?真沒在法律事務所白干!”
吉內利之臉上肌肉跳動了一下,沒說話,只是眼神越來越陰毒。
清見琉璃則恍然大悟:“難怪他選了那么愚蠢的兇器,還直接留在尸體上,簡直就像是直接指向他一樣!難怪他輕易就招供了,原來他本來就想承認第三次犯案是他做的!”
好家伙,這么一推理,之前奇怪的地方都沒有了。
欺詐繼承不談,那是狗東西犯懶,不想去調查在半推理半猜,估計有不少細節錯誤,但雙重殺人這一段該沒問題,吉內利之這家伙竟然能想出把一個人殺兩次的方法來擺脫犯罪嫌疑,這腦子……真有點犯罪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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