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這句話笑起來。原來他也習慣把我忘東忘西當成某種日常。
指尖敲下:【好。周五。】
窗外的風過樹葉,沙沙地把夜拉長。我把頭發攏到枕頭後面,肩帶沒有再勒得我不舒服。
我在黑暗里對自己說:「唐寧,今天不錯。」
睡意像一層毛毯蓋上來之前,我又想起便條紙上的第一行——姓名變更:已送件。
它像一本新課本,已經寫上了我的名字,等我翻開。
——兩天半後,我會在樹蔭下看到他,把那句「兄弟」收回去,用新的名字介紹自己。然後他會看著我,靠得有點近,我會緊張到把人往外推。
不過那是兩天半後的我了。
現在的我,先把明天要穿的衣服疊好,跟睡前要說的話,寫在便條紙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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