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神。神明給予可憐的孩童引導。”
“引導?引導他走上犯罪之路么?你對神的信仰不過如此。為了給一個人類脫罪,就往神明身上潑臟水。你右手握著的權杖會哭哦。”
祭司看了眼被審判席,“吾主仁慈、深明大義,為安撫落入不幸的信徒,替其背負罪孽亦是甘之如飴。”
“那么,拿出來吧。”
“……”
對方肆無忌憚地嘲笑,那自信的目光猶如毒蛇的雙眼。可祭司逃不了,身在毒蛇牢獄之中,它卻不得不踩進去。
因為它拿不出!根本拿不出證明神明存在的證據!
神明的身姿只會被虔誠之人看到,神明的聲音只會被虔誠之人聽到。
除此以外的所有人都看不到,聽不到。
而作為犯人的證言與證據,是會被存疑處理。
因此,祭司根本拿不出!拿不出除犯人以外的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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