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小腿骨折,無法動彈。在這種極端絕望的情況下,他被一點點活埋。
他的尸體并沒有及時被發(fā)現(xiàn),是在半個月后的暴雨沖刷下,才意外被叢林冒險者發(fā)現(xiàn)。
尸體的狀況很糟糕,但好在他隨身攜帶的證件顯示出他的身份。在dna鑒定后,確定他就是霍頓大街的牛皮蘚約翰·杰克遜。
警方對約翰的住處進行了調查,可以確定他就是在這里被帶走的。從還剩半瓶的酒里,檢測出了安定劑的成分?,F(xiàn)場沒有打斗的痕跡,也就說,兇手事先換好了酒,等約翰被迷倒后,才將起帶出。
道格拉斯對屋里的監(jiān)控進行了調取,卻顯示,在約翰遇害的三天前,監(jiān)控就已經(jīng)被人為破壞。
更糟糕的是,約翰所居住的別墅十分偏僻,鄰居也常年不在家,連個詢問線索的人都找不到。
而暴雨,將現(xiàn)場破壞的幾乎沒有個樣子,想要從中獲得線索,難于上青天。
作為小組成員,亨利沒辦法理解道格拉斯為什么要將兩個案子放在一起。不論怎么看,這兩個案子都天差地別。
比爾是直接被打擊身亡,約翰卻是被活埋,從手段上就可以看得出,兩個兇手的心理完全不同。
其次,比爾是個花花公子,但為人還算友善,體格也稱不上健壯。但約翰卻是個黑人,逞兇斗惡,體型健壯,兩人完全是不同概念類型。
最后,比爾是當天就被發(fā)現(xiàn),約翰卻有掩埋尸體的行為。一般來講遠拋近埋,比爾之所以會被遺棄在現(xiàn)場,就足以說明兇手覺得這個地方離自己較遠,想要懷疑到他十分困難。而約翰卻被掩埋,可以看出對方對山林的地形很是熟悉,如果不是暴雨,根本難以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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