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道格拉斯卻要把兩個案件并到一起,簡直可笑。真以為自己在地方上破了幾個小案子,就自命不凡起來!
道格拉斯知道亨利與他面和心不和,但他無所謂,優秀令他驕傲,甚至傲慢,根本就沒把對方看在眼里。
但是,為了案件的偵破,他也必須要說明自己的觀點,讓大家信服。
“亨利探員說得沒錯,我想大家也有同樣的想法。但是在這里,我也想提出自己的觀點,供大家來討論。”
“我之所以把兩個案件并到一起,有兩點原因:一,兇手對受害者心理的把控;二,案件之中隱藏的惡意。”
“先說第一點,在比爾的案子中,經過我們的調查,可以確定當天比爾沒有跟任何人說過他的行動,在監控中我們也能看出,在他從酒吧到后門監控這一段距離,沒有任何可疑人員。也就是說,兇手是在外面。可如果他在外面,又怎么確定比爾當天晚上會出來?”
“我想,他一定經過了長時間的觀察,或者每個夜晚都在外面蹲守,只為獲得一個機會。”
“同時,他很確定,當天晚上發現尸體的人會造成極大的混亂,對現場產生破壞,這同樣是一種掌控。”
“而在約翰案中,同樣出現了這種表現。首先,他必須知道約翰在三天前不在家,才能進行監控的破壞。其次,他必須確定約翰這三天不回家,而且一回到家就會去忙別的,才沒有時間發現監控功能已經壞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
“從尸檢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出,約翰小腿出現骨折,之后才被活埋死亡。從他的皮膚上我們提取到多處擦痕,但在小腿上卻沒有外力擊打的痕跡,這說明什么?”
“說明對方肯定是在被追擊之后,自己不小心摔斷了腿。可是,兇手在對約翰行兇的時候,沒有選擇直接對抗,而是使用了藥物。這從側面說明,約翰強悍的體格同樣令他有壓力,所以他選擇了更為穩妥的辦法。”
“既然如此,那是什么造成約翰慌不擇路、甚至崴斷了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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