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植于間壁茶坊撞破奸情,奸夫奸婦揪打植致傷重,當時身死。
比有左鄰姚二、看診大夫溫大,茶婆王氏,及一干閑人見證。
……
擬吳典恩及潘氏合依通奸殺人,不問手足、他物、金兩,律斬。茶婆王氏,合依同謀共犯,律脊杖二十。其余一干人犯俱供明無罪,釋放寧家。
今合行申到案發落,請允施行。
政和三年八月日,知縣李達天、縣丞樂和安、主簿華荷祿、典吏夏恭基、司吏錢勞。】
又把犯人證人的供狀招擬都看過,便將一干人犯叫到面前,問犯人吳典恩道:“你如何打死這武植?”
今日報審到州府來,吳典恩深知已是生死關頭。
值此危急之時,靈機一動!
便朝上磕頭道:“青天老爺!小的到得案下,方見天日,請容小的說!小的是西門慶結義八弟,又兼西門慶舅子,名喚吳典恩。”
張口先諂媚拍馬,自報名姓時,因和吳月娘同姓,竟信口雌黃直接冒充西門慶舅子。
接著又巧舌如簧否認罪行,顛倒黑白,將武大郎之死推到他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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