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必須那樣做。
藏尸是不可能的,且不說可行性,單是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就可以壓垮我的整個生活,與其拖上小衛一起過躲躲藏藏的下半生,倒不如主動自首,以期望減刑。
從那天晚上起,我就一直待在看守所里,再未與小衛碰面。
林陵曾問過我要不要把事情告知小衛,我猶豫著,還是決定暫且不說。反正……反正等到判決下來,他遲早也會知道結果的,這么早告訴他,又不在他身邊,我實在擔心他會做出什么驚人的舉動。
反正……就這樣吧,至少這一次,是我心甘情愿,并沒有任何委屈。
不知是林陵的一番上下打點起了作用,還是沒人盡心替受害人辯護的緣故,總之法官最后宣判時,連我自己都暗暗感到驚訝。
三年零十個月的刑期,比我預想的輕了太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范圍。
待到小錘落下,審判宣告結束,左右兩邊的法警抓著我的胳膊欲將我帶離被告席。
忽然,我聽到旁聽席那邊傳來一陣喧嘩,似乎有人越過桌椅向我這邊飛速沖了過來。
我猛然一驚,一抬頭,下意識地大喝:“別過來!”
小衛頭一次違抗了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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