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在于,對這個事情,不能只看他說了什么,還要看他做了什么。
如果一邊說著“商業就是最好的慈善”,為自己賺錢披上一層“慈善”的神圣外衣,片面強調、夸大企業在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方面的正面意義,一邊又把賺錢的手伸向普通人的菜籃子、伸向年輕人的借貸利息,不直接創造價值,通過平臺壟斷和鼓吹消費主義牟利,絕口不提企業干的那些危害社會穩定、扭曲年輕人價值觀的爛事以及由此帶來的惡劣影響,那么這話不論說的再怎么冠冕堂皇,也還是很難讓人信服。
但裴總現在在做的事情,顯然完全不同。
對某些企業而言,慈善是幌子,商業是目的;而對于裴總來說,商業是手段,慈善是目的。
兩種行為在表面上似乎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可在性質上卻是天壤之別。
在想清楚這一點之后,孟暢對于如何做這個方案,也有大致的想法了。
他回到廣告營銷部,立刻開始制定方案。
“這次的慈善活動,還是以裴總安排好的內容為主,也就是給貧困地區的小學生們送肉蛋奶等物資,一方面是保證他們成長發育所需的營養,另一方面也通過這種方法維系住他們的父母,降低這些孩子輟學的可能。”
“只不過在此基礎上,要針對性地向外界進行資金募集,讓更多的企業或個人,能夠參與到這個活動中來。借由騰達的這個紐帶,讓這些錢能夠得到更好的利用。”
“那么就得成立一個慈善組織或者是公益組織,不過這個好辦,騰達在京州地位特殊,又是做好事,很容易就能申請下來。”
“凡是出資加入這個慈善組織或者公益組織的公司或者個人,都要有一定的好處才可以,也就是裴總說的要有一點點的商業規則在里面。否則,單純的慈善很難達到比較高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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