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還是傾向于第一種。”
“因為如果選擇第二種的話,一方面是我們找的海外公司不一定靠譜,萬一遇到豬隊友就會很麻煩;另一方面,不管是名額的錢還是贊助的錢,我們都要跟他們分一道,相當于我們的收入減少了。”
裴謙微微點頭。
果然,張元和自己的想法差不多,只是大家考慮的方向不太一樣。
雖說自己全都大包大攬的這種做法看起來很美,開海外分公司能多招員工、多花錢,但從長遠來看,也有可能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
萬一這些海外分公司的員工打雞血一樣,把海外聯賽辦得特別成功、順便也在海外更好地推廣了GOG,又賣出了天價的名額和贊助,自己吃獨食……
那豈不是螺旋升天?
而反觀第二種方案,不管是遇到豬隊友還是跟其他公司分錢,對裴謙來說都是好消息。
&都已經這么成功了,總不能在一個坑上跌倒兩次吧?也該換個思路了。
裴謙說道:“嗯,我覺得你說得非常有道理。那就按第二種方式來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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