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賣名額就賣出了天價,哪怕裴謙事后絞盡腦汁地把大部分錢全都散了出去,但從結果上來看也依然還是賺的。
名額、贊助費、對GOG和整個騰達集團的廣告效應……
這些都讓裴謙焦頭爛額、苦不堪言。
辦海外聯賽的話,如果再這么來一遍,那可咋整?
所以,這次一定得吸取教訓。
裴謙有了一個大概的想法,但還是得先聽聽張元的意見,驗證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確。
“你覺得海外聯賽應該怎么辦?”裴謙問道。
張元顯然也已經考慮過了這個問題,既然裴總問起來了,那就如實回答。
“我覺得,目前GPL的模式已經被證明了是非常成功的,海外聯賽肯定也要延續GPL的模式!”
“其實辦海外聯賽,就只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自己全都大包大攬,我們到海外去開分公司,全權負責各個海外聯賽的籌備工作,名額和贊助等等,也全都抓在自己手里;第二種就是跟當地的其他游戲公司進行合作,讓他們負責海外聯賽的運營和籌辦,我們對他們進行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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