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賺點小錢,這怎么處理呢?
就像昨天,外面培訓機構的人找到吳濱,希望能幫忙出一個騰達精神測試的培訓教材。如果吳濱答應了,那這個事情應該怎么定性?怎么處罰?
這是裴謙現(xiàn)在要糾結的問題。
加強人力資源部門和行政部門對各個部門和崗位的監(jiān)察,這肯定不行。
到時候摸魚的員工不摸魚了怎么辦?
但完全不管,似乎也有點說不過去。
裴謙輕咳兩聲:“這樣吧,依我看也不用建立各種不同的懲罰機制了。凡是出現(xiàn)利用職務之便牟利的情況,不管錢多錢少,不管嚴重與否,一旦發(fā)現(xiàn),立刻辭退,以后也永遠不再錄取!”
“當然,辭退的話要給補償,畢竟也是員工一場,多多少少都為騰達做過貢獻。”
“至于思想教育,你們看著辦吧,想搞就搞一搞,也不用太認真了。”
裴謙考慮的是,真遇到這種情況,直接辭退就得了!
反正真能利用職務之便牟利的,肯定都是在公司里占著比較重要崗位的人,這種人能干這么久就說明有能力,有能力的人,正好找個理由辭退掉,別耽誤我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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