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有舊怨”的說辭,就讓他們搶劫的嫌疑變得小了。
不過最重要的是,公雞又指出了一點,“這家伙本來是鴻捷的服務員,我們真的想不到,他身上能有這么多錢,而且說實話……我也很好奇,他的錢是從哪兒來的。”
一名警察斜睥馮君一眼,“聽到沒,你的錢是從哪兒來的?”
馮君看他一眼,淡淡地發問,“你是稅務局的,還是檢察院公訴科的?你連經警都不是吧?”
這名警察聞言,頓時就嗆了,抬手就去摸手機,他冷笑著發話,“嘴硬是吧?那我找個經警過來。”
旁邊一名警察一抬手,攔住了他,然后對著馮君發話,“如果方便的話,你還是解釋一下錢的來源,省得自誤……這種大面額現金交易,我們在抓捕毒販的時候,經常能遇到。”
馮君搖搖頭,很干脆地回答,“不方便。”
警察們被馮君這話,噎得徹底無語了。
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罪,不是他們這種小警察的業務范圍,他們連偷稅漏稅都沒資格查。
唯一可行的,就是先給對方扣上一頂帽子,說“涉嫌販毒”、“涉嫌賭博”或者“涉嫌拐賣婦女兒童”,他們才好強行要求對方交待資金來源。
雙方都不怎么配合警方,警察們只能將他們帶回派出所,慢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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