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們這算看出來了,不管是打人的,還是被打的,兩邊沒有一個好東西。
馮君可以矢口否認螺紋鋼,但是那把電擊槍,他是無法耍賴的,于是他很光棍地承認了,“電擊槍是我隨身攜帶的,我身上有幾萬塊錢,帶點東西防身不行嗎?”
“違法?這個我真不知道,我只知道攜帶管制刀具違法,帶電擊槍也違法嗎?”
“什么,我在哪兒買的?就是前兩天夜里,在地攤上買的,當時喝多了,不記得在哪兒了。”
警察們再三詢問,馮君只是避重就輕地回答,看他那樣子,并不把警察放在眼里。
就在這時,救護車開來了,洪哥沖公雞使個眼色。
公雞見狀,頓時心領神會,放聲大叫起來,“警察,我交待……這個家伙,跟我這個昏迷的同伴有仇,我們本來是想警告他一下,不想他出手傷人。”
警察們一聽,心說這才對嘛,若真是無冤無仇,怎么可能發生這么激烈的沖突?
一名年紀大點的警察不動聲色地發問,“哦,有什么仇?”
公雞將劉樹明和馮君的恩怨介紹一下。
當然,他不會將劉樹明介紹得很不堪,就說兩人本來是同事,工作中起過一點摩擦,今天劉樹明在街上看到了馮君,就想上前警告對方一番,沒想到丫出手狠辣,打傷這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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