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還在繼續,輪到原告李淑芬的表演時間了,她聲淚俱下的控訴林初“我是她的親生媽媽,十月懷胎辛辛苦苦的把她生下來,她是我們的第一個孩子,我們好吃好喝的養著她。
可她倒好,一聲不吭就跑了,還偷走了家里僅有的錢,我和她爸差點餓死,你們說怎么有這么狠心的孩子?
這十三年我們日日夜夜都在找她,為了找她不知道花了多少錢,現在好不容易找到她了,她卻因為嫌棄我們窮不肯認我們,怕我們給她丟人,害她被公婆嫌棄,不能嫁入豪門。
法官,請你一定要為我們夫妻做主啊。”
她哭的快要背過去,好像真受了莫大的委屈。
旁聽席上已是一片唏噓,竊竊私語聲此起彼伏,說的都是林初心太狠,為了嫁入豪門,不肯認親生父母的話。
“法官,我有問題提問原告。”
劉心舉手道。
法官允許“允許被告律師提問。”
“李女士,你剛才控訴我的當事人從家里偷錢逃跑,請問當時我的當事人多大?”
劉心問道。
“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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