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邊廣場每到晚上就很熱鬧,靠著江的那一側每天晚上都有人賣唱,來往的路人們往往都會受了歌聲的吸引駐足,覺得好聽的就會打賞個五塊十塊,稍微有點經濟能力的也會花錢點歌,在這里賣唱一晚上,賺不了什么大錢,但也不至于餓著,是喜歡流浪的歌手的首先賺錢方法。
宋佳人等的無聊,便朝著那邊走了過去,走近了才能聽清歌聲,也才看到了正在唱歌的人,那人戴著牛仔帽,穿著皮夾克和破洞的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馬丁靴,許是衣服好些天沒洗了,顯得有點臟舊,卻又透著滄桑,更符合一個流浪歌手的人設。
他一直微微垂著頭,撥弄著手下的吉他,宋佳人又隔著一層人群,也沒有看清他的樣子,只是豎起了耳朵,聽著對方正在唱的那首歌。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卻不知我是誰。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
“呵……”聽到久違又熟悉的歌聲,聽到久違又熟悉的歌,宋佳人的嘴角慢慢地浮現出一抹嘲諷和鄙夷。
“怎么跑這兒來了,不是說了不要亂跑嗎?”身后忽然有個懷抱把她圈住,繼而耳邊又響起無奈和責備的聲音,聲音不大,卻蓋住了此時的歌聲。
“我就是等的無聊來聽聽歌,糖葫蘆買好了嗎?”宋佳人轉過了身,嘴角的嘲諷已經被一抹微笑取代。
夏景澤晃了晃手里用紙袋子包裝好的糖葫蘆:“女王大人吩咐的事,小的敢不辦好嗎?”
宋佳人嗯哼了聲,頗為滿意:“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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