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同和唐虹都很焦急,擠在薛凌的旁邊。
薛之瀾拉著薛衡走遠些,坐在樹下乘涼。
薛凌掏出幾本存折,然后又取出三本房產證和一把鑰匙,還有一份合同。
“諸位,這是鄭叔目前所剩的所有財產榮華商城三套房子,一輛前年剛換的車,還有租期五年的廠房轉租金。鄭叔之前的毛衣廠不是他的地方,是他租下的廠地,后來轉租給玩具廠做玩具。我查過了,五年的租金已經還給原來的房東。玩具廠還了一年的租金,接下來仍有四年租金可以拿,一年六萬,四年共二十四萬。加上鄭叔的幾個存折和廠里的所有分成,一共是現金五十七萬六千五百三十多塊。”
唐虹和鄭大同先后露出貪婪的笑容。
朱阿春則紅著眼睛,偷偷擦淚水。
薛凌繼續解釋“根據我國的遺產繼承法,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繼承人。鄭叔他的老父親和老母親前些年已經去世,所以他的所剩財產都應該由他的配偶朱阿春和三個子女共同繼承。當然,我也了解過你們當地的繼承傳統,大兒子是家里的長子,按理都會多分一些。我也會酌情側重長子一些。”
“當然當然!”鄭大遠附和點頭“大侄子是長子,理當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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