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葉扶蘇,冉冉升起。
我叫蘇冉。
他們都說,我是整個大漢帝國,最最窩囊的郡守,沒有之一。
郡守府被人拿去做了私宅,一郡的政令傳達完全要看金昭和樂貳的臉色,面對百姓倍受盤剝卻無能為力,年終歲尾,府庫里連一百金都拿不出來。
但他們都不知道的是,我一直在等一個機會,等待京畿廟堂生變,等待金昭惹得天怒人怨,等待樂貳兵匪出亂,等待強力外援,等待該我出現的那一刻。
我仍記得,六年前那個不溫不燥的夏天,我們一十八名郡守手持陛下詔書,策馬揚鞭,齊出長安,傳為一時之佳話。華興郡郡守應知與我一路向北,盈盈凌河邊,我倆以水為酒,挽袖起誓:既生于斯、長于斯,自當死于斯、銘于斯、獻于斯,愿窮畢此生全力,造就人世全功!
來到遼西郡后,往往夜深,我總是羨慕其余那十七位同僚。
我們雖然任務和品階相同,但好歹他們沒有遇到兵匪之患。他們與世族爭斗,多少可以動動嘴皮子、耍耍小性子,但如我這般與軍閥斗,那真是書生遇上兵,可就有理說不清嘍。
公元336年,樂貳以采購軍資為名,率兵強行破開我遼西郡錢庫,搬走存銀五千余兩,我在盛怒之下,帶領郡兵前往討要,結果,我的全身上下被扒了個干凈。這種事,我哪里敢,又哪好意思上報州牧啊!所以,只能打碎了牙咽在肚子里。
公元337年,也就是四年前,金昭牽犬掛鷹收春膘,百姓不允,遂殺人立威,我派兵捉拿,怎知拿人不成,反被乞靈幫率領一干惡徒闖進郡守府,口口聲聲要來追問我“誣陷忠良”之責,奇哉怪也!
我忍無可忍,連夜上表,請州牧從破虜城派兵增援,卻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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