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比如吃更多的肉,我的孩子。”維利亞長舒一口氣,“再過幾天,那些北上打獵的人們就回來了。為你的父親祈禱吧,他若是能抓住更多的鹿,你就可以一直吃肉,直到冰封的海灣融化。”
留里克深深的點點頭,比起海豹肉,或是其他魚肉,還是馴鹿肉更好吃。
其實關于食肉方面,這也是留里克自覺值得推敲的事。
羅斯部族需要大量的羊毛,當氣候溫暖的時候,許多人就劃著船南下與盟友,用從諾夫哥羅德獲得的羅馬銀幣交易羊毛,亦或是通過野獸皮革進行交易,這方面確實有“看不見的手”調節著各種商品的價格。
羅斯部族自己會把未經任何加工的一團團羊毛做成毛線,在由婦女編制成毛衣。這番手工加工獲得的毛衣都被內部消化了,沒有人會樂意把毛衣作為商品。同樣的,購買的亞麻他們也是自己做成麻線并進一步進行紡織。
對各種毛線麻線的小規模印染,部族有一套非常傳統也原始的“苔蘚印染術”,大型印染就不行了。
他們獲得很多羊毛卻很少買得到綿羊,牛就更是罕見了。南方的盟友們養羊為了羊毛,養牛為了牛奶。
生產力的絕對匱乏使得瑞典人的先祖們才不會瘋狂的吃掉這些“吃草的生產機器”,除非是寒流入侵,他們才會吃凍死的牛羊。
羅斯堡的地理位置更靠北,也就更為寒冷,還因為缺乏草場,畜牧業的性價比非常糟糕。唯有海洋捕撈以及打獵獸群,是最穩定的獲得肉食的方式。
留里克很明白羊肉和牛肉的美味,自己新生的七年以來,兩種肉食都是珍惜的。和它們恰恰相反,仿佛馴鹿肉是容易獲得的,仿佛獵人進一步深入北方,那里的森林與苔蘚荒原上,到處都是漫步的馴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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