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吸氣,不想再和他說話,轉身就走。
“當時沒有告訴你……”身后傳來不是很響,卻清晰的聲音,“沒有告訴你,是因為沒辦法和你告別。”
我想我不應該停下腳步,而是應該裝作什么都沒有聽到,然后回家,然后一切按部就班。
可我還是看到了他暖融融的橙色短發,和亮得發光的眼睛。5年過去,他的五官堅毅許多,皮膚也曬黑了,只是羞赧的表情還一如以往。
他說:“我喜歡你。”
自作主張地離開,然后自作主張地告白,這些人都是一個樣,只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從來不考慮別人的感受!胸口的那團火氣越發灼熱,我帶著怒氣大步走向他:“然后呢,難道我必須要接受你的告白嗎?”
“我不是這個……”
我拉住他的衣領惡狠狠地咬上他的嘴唇,有清冽的薄荷糖味道。他在聚會上沒有喝酒,想必是運動員保持身體狀態的需要吧。
重要嗎?不重要。
“既然你喜歡我。”我放開他,腳后跟站到地面。
酒精絕對是文明社會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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