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歲可以擁有投票權。
二十五歲可以無需監護人同意,自主婚姻。
凱特目前正好二十歲,法律上依然能夠辦理收養手續。
可是這時候提出收養,對史密斯太太而言很奇怪,這等於是直接指定財產的法定繼承人了。
凱特眨著眼睛,「史密斯太太,請問您為何想收養我?」
史密斯太太笑道,「我無兒無nV,想有個孩子陪伴,又不耐煩養育小孩,覺得你很合適。」
「您應該有不少親戚吧?」
「自從我結婚之後,就跟家族斷了往來。」史密斯太太對她眨眨眼,「因為我不喜歡他們給我安排的未婚夫,所以我私奔了。」
凱特著實吃了一驚,但是想一想又覺得這很符合史密斯太太的個X。
「我丈夫是軍人,Si在戰場上。」史密斯太太道,「我從未後悔嫁給他,他也是孤兒,從小被父親的戰友收養。他曾經說過如果他早Si,讓我收養一個他已故戰友的孩子。」
年輕時的史密斯太太沒有照做,但是她出錢出力辦了一間孤兒院,專門收容軍人遺孤,這間孤兒院後來養育出不少人才,是史密斯太太人生一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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