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問題是他這個金主的道德感出奇的高,從他被折磨了那么久都沒下狠手甚至為了救他去春應街都能看出,對方是不可能在現在把他拋下的,平時連地都不讓他拖。
秦嶼雇了個阿姨,每天負責一日三餐和打掃衛生,顧亦樂就負責在副臥躺尸,玩手機,望天花板,一晃就到了春天。
花園里的玫瑰都開了,花團錦簇芳香撲鼻,他拖著一只遲遲恢復不了的腳蹦到里面的秋千里玩。蕩的時候他摸到屁股下的木板邊刻著什么東西,他趴下去看,發現是許諾那個冤家刻的,是“我想跟叔叔永遠在一起”。
好家伙,他還以為這別墅是剛買不久的呢。顧亦樂捻醋捻的一天都沒食欲,等到總裁回來后突然就想通了。
自己的前金主受歡迎關他啥事啊,他不過是一個暫住的陌生人罷了。
“今天…做什么事了?身體怎么樣,腿還疼嗎?”
對方好像察覺了什么,在晚飯時試探地問道。顧亦樂咬著叉子點了點頭:“在花園里轉了,還蕩秋千了。”
半點沒提關于許諾的事。
秦嶼每晚睡前都會給他煮一杯牛奶補充營養,顧亦樂不喜歡喝牛奶。可是看著對方的臉他也沒辦法說出口。
經過這件事以后,他忽然就覺得自己沒必要這樣。他的身體已經痊愈的差不多了,腿有殘疾也不影響走路,老是在這里賴著呢不好。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