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在八十年代前基本上是沒有獎金這一說的,但后來發生了一件事情則改變了之前國企工資一成不變大鍋飯的做飯。
1979年8月,蛇口工業區首項工程蛇口港開工,工人們干勁不高,每人每天時運泥20至30車。
兩個月之后,工程進展緩慢,總負責人袁庚甚急,指示加快工程進度。四航局工程處決定從當年10月開始實行定額超產獎勵制度,即完成每天55車定額,每車獎2分錢,超額每車獎4分。工人們干勁大增,一般每人每個工作日運泥達80至90車,干勁大的甚至達131車,可領獎金4.14元。
1980年4月,這個行之有效的獎勵制度很快被上級有關部門勒令停止,理由是為了“糾...為了“糾正濫發獎金的偏向”。獎金撤下,運泥量也跟著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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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這件事通過內參被國家高層領導知道后,馬上在《內參》清樣上批字,并轉由相關部門執行。。
僅隔一天,蛇口的工地上就恢復了定額超產獎。這之后,華夏內地逐漸實行了工資獎金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辦法。
到了1982年,很多企業都開始實行起了相應的獎金制度,而紅星齒輪廠由于效益好,煤礦那邊訂單多,所以為了提高工人生產積極性,避免消極怠工,成為了大興市最早一批實行獎金制度的單位。
“如果要是我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話,獎金會再往高提提呢?”段云思索了一下后問道。
“當然沒問題!”一旁的趙書記微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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