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驚和丁修好歹是演員,走在大街上是有粉絲的,有些路過的老百姓以為是拍戲,還駐足觀看了一會。更有些人掏出手機錄像,一開始是偷偷錄,見沒人管直接光明正大錄起來。
詠春這邊,領頭的小伙是昨晚那幫人,對丁修道:“說好了不欺負你就不欺負你,咱們單挑,我拳套和保護墊都帶來了。”
“這感情好。”看到送過來的拳套,丁修試了一下,剛剛好,不過護墊他沒用,用這玩意純屬浪費時間。
對面,詠春的戴上拳套,護墊,按照武術界的規矩,拱了拱手。
“這場比賽以武會友,單純切磋,沒有別的意思,大家點到為止,不傷和氣,另外為了保證公平,咱們全程錄像,大家也做個見證。”
“周圍的人都散一散,把空間留出來,我們是以武會友,不是流氓打架,都開心點。”打群架和比武切磋還是不一樣的,不說清楚的話,很容易進局子。
事先交代清楚,那就是普通切磋,只要不出現傷亡,民不管官不糾,當事人雙方沒有意見,那就沒問題。
“我是這場切磋的臨時裁判,你們倆聽我口令,數三二一開始,三,二,一!”詠春這邊的裁判話音剛落,小伙扎了一個詠春的馬步,雙手一前一后平鋪。
丁修有點看不懂他的操
作,這種步伐一般都是平時練武的時候用的,真正的實戰還按照平時練習的來就是找死。
這小伙子怕不是還會按照拳法的順序打,先出這招再出那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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