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好奇,在這個信息化的時代,你為什么尤其喜歡用紙張來傳遞信息?之前給我們的任務信息和獎勵情報也是!難道電子信息不會比紙張更隱秘嗎?”
“恰恰相反!”卡朋克笑道:“所有靠電子設備傳遞的信息,都有跡可循!你查不到只是權限不夠而已……但是現在這個年代,還會有誰在意一張紙上寫了些什么呢?”
“但如果被有心人撿到,不會惹來麻煩嗎?”戴眼鏡的卡森抖了抖手中的紙,追問道:“這可是實實在在的證據??!”
“真正惹來麻煩的機密,我不會留下痕跡的!”卡朋克雙手合十放在自己的鼻子前面,微笑道:“至于這些紙,就算你們交到警察手里,又怎么證明,是從我這里流出去的呢?”
幾人聽聞一愣,仔細想想,似乎還有些道理……
隨著信息技術的高度發達,人們對證據的嚴謹性要求也越來越高了……
就拿打人來說,很久以前,只要受害者指認,就可以給施暴者定罪。
隨著社會,技術和法律的發展,可能就需要有目擊者證明他打了你,你的指控才有效。因為法律考慮到,你有訛詐的可能!
后來,隨著監控的普及,可能就需要留下視頻證據,證明確確實實是他打了你。甚至人證都不管用了,因為無法排除你收買了目擊證人的可能!
隨著技術的進步,法律的嚴謹,人類...,人類本身的可信度,卻越來越低了……
同理,一封信件就能定罪的年代一去不復返了,這張紙上記載的內容再危險,只要你無法證明他是來自卡朋克,那就不能定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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