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陳俊卻不愿再回城里,說他要辭了工作。他的根在老家,孩子也是。他們得在老家生活。
方雯自然不愿。
“你有什么不愿的?你在這里一樣寫你的破文章。而且在這里生活,我就不用上班了,你是大學生,隨便在村里干點什么,村里和地方上都會給你申請貼補。你能一輩子白拿錢!去城里干嘛?活得累死!”
陳俊就這么又拉著兄弟喝酒去了。
方雯想帶孩子回城,可婆婆死活不把孩子給她。半醉回來的陳俊見狀,又揍了方雯,并質問她“想回城,是因為還想著之前的男人?”
陳母把孩子帶去了親戚家。
方雯找不到兒子,只能報警。可周圍人一致作證,是夫妻吵架,爸爸和奶奶怕媽媽發脾氣,所以把孩子帶走。
家務事,警方不管。
崩潰的還是只有方雯。
“你要想走你就自己走,但兒子是我們陳家的,不論如何都必須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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