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守護你。”張辰向她遞出了那把玫瑰……
另一邊,丁家所有的生活壓力全都轉嫁在了丁霞身上。
丁霞再次在鎮上包吃住的廠里打起了工,養娘養弟弟,一個月一千二的工資只用三百,還得被丁母罵,日子過得苦不堪言。
丁母早就不滿足這樣緊巴巴的日子,開始盤算把丁霞嫁個好人家。至少,還能得個一大筆彩禮錢不是?
可丁家名聲早就臭了,丁霞又離過婚生過孩子還被夫家各種嫌棄,丁母想要女兒高嫁的盤算注定不易。
丁霞兩年內相親數十次,對方能看上她家,還愿意給上五萬八萬彩禮的,幾乎都是老弱病殘鰥……而丁霞最受不了的,是丁母有些魔障般的,居然只看錢,覺得她嫁什么人都行……
為此,丁霞和丁母鬧了好幾次。
僅憑丁霞的收入并不足以支撐開銷家里。于是丁母找到村里,想把魚塘承包出去。村里的答復是:可以,但租金的一半得用在償還楊悅捐出,丁易的那筆欠款上。
丁母不想答應,可她發現,沒有村里點頭,壓根就沒人會來租她的魚塘。最終,她只得應下。
就這樣,丁母靠著租金和吸女兒的血過活,并把她的余力全都用在了鬧事上。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