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羅澹遭遇兩次危險。
前者是個愣頭青,沒什么本事,她猜測是有直接利益沖突的普通人。
后者則麻煩得多,對于他們要殺羅澹的理由,有幾種可能。
一是羅澹在采購時和他們發生了矛盾,很好解決;二是對方在暗中接活兒殺人,她知道有不少軍火商會g這種g當,這意味著“殺Si羅澹”成了公開任務,任人接取。
此外,這個時間點令她十分在意,在前往慈善晚宴的路上遭到襲擊,也許“殺人”不是首要目的,“攔截”才是呢?
她將推測告知羅澹,問:“你有非去不可的理由嗎?”
“有。”
羅澹垂眸,指尖下意識撥動著袖扣,像是在考慮要不要告訴她。
“拍賣會上,最后一件拍品是我送去的,它的買家是的新老板。”
見她不明白,羅澹指了指,“,極光科技,你腳腕上的禁止器就是他們的產品。”
“這位新老板是已故董事長的親屬,極有可能是他的nV兒,我需要會見這個人,趕在……之前,敲定下一階段的合作意向。”他將某些部分模糊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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