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出現的兩個穿著捕快衣服的男子將我擒住,拖了出去。
我不斷掙扎:“為什么抓我?你們要帶我去哪兒?”
“你自己做了什么你不知道嗎?犯了事就要見官,等Si吧你!”
我頓時慌了,我不是在做夢嗎,為什么還要對我自己所作所為負責?
很快我被帶到了公堂,上方坐著一位官老爺,兩旁各有六名堂審持棍候在一旁,而此時的我仍然是光著的,幸好沒有圍觀百姓。
他們按著我跪在地上,夢里的我似乎武藝全失,想反抗但使不上勁。我好歹也是名門貴婦,憑什么不著衣裳跪在這里,任人視J?
但他們宣告我的身份并不是太尉兒媳,不是郡夫人,甚至連建康通判之nV都不是。我在這里是一個小戶人家的nV兒,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就是方才與我敦l的宋英凌。父母亡故,有一個李員外要娶我做繼室,但發現我和弟弟通J,于是報了官。
“冤枉啊大人!我不知道他是我弟弟,如果我知道,我絕對不會碰他的!”
“據宋英凌控訴,你了他,可有此事?”
“我沒有!他是愿意的!大人請你相信我!那樣的氛圍,他本身長得就誘人,還被綁著,脫個JiNg光,分明就是在g引我!如果他不愿意、不B0起的話,我也不可能和他發生什么。而且,當時我以為我在做夢……”
旁邊一個捕快站出來作證:“回稟大人,y犯滿口謊言,顛倒是非。小可看得清清楚楚,此ynV光著身子去挑逗受害男子,用jUR頂他,含迫使對方B0起,以供其j1Any1N,強行受害男子泄身,以欺騙和暴力手段掠奪該男子的童子身,惡貫滿盈,罪不可恕!”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