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誠的房子賣了,就連車子都沒了。
林菀說過要“養”他,也不是開玩笑的。
她原本打算和他一起去住爸爸留下的別墅,唐誠覺得距離博物館太遠,為了她上班方便,就提議一起回單位分配的宿舍。
最后,兩人一同搬了過去。
宿舍雖然小,住著卻溫馨。
等事情全部塵埃落地,兩人才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原本林菀并不打算辦婚禮,她在N市也沒什么親朋好友,陳君因為唐氏集團的財務問題受到了檢察院的訴訟,證據確鑿,已經進入了收監階段,當然,即便她沒事,林菀也不會叫她。
不過,唐誠還是想給她一個儀式。
于是,在她生日的那個晚上和她求了婚,地點就在N市大酒店的頂樓。
林菀看著單膝跪地的他,終究還是沒控制住地淚雨如下。
很快,就到了婚禮的那一天。
唐誠去隔壁H市找了個空曠的教堂,儀式加上神父,統共就四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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