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回上海時,經由祖父在中間牽線,我見到了那個只在父母親口中出現的表兄。舅母對我極為滿意,便立馬在祖父面前應承了這門親事,我父母也樂見其成,在他們眼里,nV子在事業上大有作為前,首先是要挑個好丈夫,二者間密不可分,缺一不可。
我雖不愿,但也只得接受,祖父承諾會幫我開拓事業,以一換一,這買賣也不算虧的一塌糊涂。
我同他說明后,他說自己也是如此,長輩之命不可違,也拒絕不了。彼時我們倒有些同病相憐。同樣,我們之間都心照不宣,如果遇到了想要與其共度一生的人,便要終止這段婚姻,及時止損。
有著新時代的觀念,卻也有舊社會思想的裹挾,我們倆就像那浮萍一般,任誰都可以將我們掃在一起。
后來我們都忙于事業。孩子的到來是意外,也不算個意外,總歸是為了完成任務。在我月子期間忙前忙后的他,讓我忽然覺得,就算是這樣不也挺好的嗎,有事業,有家庭,還有孩子,父母親口中的人生圓滿大抵就是如此。
我給孩子取名姓江,因著兩家勢均力敵,舅母倒也不敢有什么意見,孩子又養在她跟前,些許芥蒂早消融于血緣中。但她私下里同我說,若是再生個孩子跟這家人姓便好了。我看著搖籃里的孩子,竟然也被g了魂似的,應承了下來。
只不過出了月子后我便改變了這個想法。
問起醫生我才知,那么想都是激素在作怪,當母親真是累人,我不禁開始懷疑何謂人生圓滿,何謂nV人的本分。
后來我才知道,玉蘭出生的那年九月,民法典便頒布了禁止三代以內近親結婚的法律。
我倆說起,若是沒有玉蘭,那或許已經各奔東西,得一方逍遙自在。但有些東西錯過就是錯過,這話以后也不能說了,畢竟我的玉蘭來到這世上,他總該享受到最好的東西。
漸漸他從牙牙學語喊爸爸媽媽開始,到可以自己上幼兒園,再到上小學,也不過轉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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