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桐酩,梧桐樹的「桐」,酩酊大醉的「酩」,我生活在一個被梧桐樹包圍的城巿里,這城巿的梧桐葉,長得有點像臺灣奧萬大的楓葉,雖然我沒去過奧萬大,但這城巿梧桐的美,應該不輸奧萬大!入冬時的梧桐海,h紅交錯,至寒時,光禿的樹枝入滿眼簾,或許是梧桐好養,所以這城巿,到處都是梧桐樹。
這個城巿,叫「杭州」,南宋曾定都於此,那時稱「臨安」,環繞西湖一周,一會兒梧桐似海,一會兒又柳岸聞鶯,我喜歡杭州這里的生活,畢竟這是座旅游城巿,假日擁擠的人cHa0,可以把整個景區塞滿,午夜幽靜的西湖畔,又特別容易讓人,不經意的醉倒。這里的生活步調,跟我的故鄉臺南很像,雖然身處這樣的大國里,杭州的人文氣息,又似乎,b起我待過的城巿而言,還要有味道。
就是因為容易醉倒,所以我叫桐酩,三不五時的酩酊大醉,一開始是為了讓自己輕易入眠,久而久之,一個不小心就讓自己斷片,斷片前的記憶很清楚,斷片後的記憶,似乎都是要等醒來後幫自己擦PGU,當然不是那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擦PGU,而是常常作出很多正常時候的自己不會作的事,等到清楚過來之後,還要找理由幫自己解釋,到後來,也懶得解釋了,就讓它自然的發生吧!
很多時候我會誤以為我是多重人格的患者,但另一個自我,只有在醉酒之後才會出現,過程中偶然我會間斷X的重疊,試圖著和這個我對話,只是醒來後,究竟我是誰,誰又是我,只有在清醒的時候才能慢慢理清楚,或許,醉倒後我所見到的那個人,才是真正的自己。
人生可以分成階段,應該每個人都是,三十五歲前的那個我,曾經有一段時間試著讓自己養成寫日記的習慣,只是繁忙的工作及慵懶的個X,支撐不了多久就把日記本在cH0U屜角落被遺忘,沒想到,三十五歲之後,生活在異鄉的我,莫名的養成了這個曾經很想要作,卻總是半途而廢的習慣。
1995年,那一年,那時候還沒有陳奕迅唱紅的那首你的背包,卻是我第一次試著用筆寫日記,曾經買了一本作工JiNg美的日記本,但寫不到幾頁我就放棄了,後來強迫自己隨身攜帶一本小筆記本,在那個還不存在網路的年代,沒有,沒有微博,沒有LINE,連當時最紅的MSN都還要再等幾年後才會出來,我用一本本的小本子,偶爾的寫下突然興起的日記生活,當然,說是寫日記,其實也只是想到什麼寫什麼。
那一年也是我第一次T驗北臺灣的生活,一個人只身北上求學,北部的生活讓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冬天又Sh又冷的氣候,臺南的冬天幾乎是不下雨的,通常就梅雨季才會偶爾幾天的傾盤大雨,而北臺灣的冬天,常常就是接連幾天的細雨綿綿,尤其是寒流來的時候,凜冽的東北季風夾帶著冰冷的雨水,讓我耳邊再度響起華仔的那首「冷冷的冰雨在臉上胡亂的拍」。
就這樣,小本子換了幾本,經歷的幾次Sh了又乾,乾了又Sh的回憶,最終,也只是一本本泛h的紙,弄Sh了糊了的字跡,但這一切,就是遺留下來的回憶吧!
35歲之後的我,習慣在網路上寫日記,這是在35歲的某一天,突然興起的一個念頭,因為之前用里的Pages寫日記,總是有一日沒一日的,在曾經歷過檔案消失的突發狀況後,一個念頭,何不把日記放到網路上,反正只要有網路的地方,都可以看到自己寫的日記,於是乎我在微博上新注冊了一個網名叫「天邊的第二條狼」要求自己每天都要寫一篇日記放上微博,會用微博寫日記是因為它在臺灣及大陸都能用,而且不用VPN翻墻,但又怕別人復制了我的日記走,所以我每次寫完日記必作的動作就是,截圖,放上微博。
我習慣用第一人稱來寫故事,因為用自己來寫,b較容易讓自己融入,活成了故事里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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