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昨天送給她的生日禮物。
兔子腹部的絨毛沾了血,耳朵斷了一只,小小的,掉在一旁。
裴千睦不記得自己何時報了警。
警方趕到的時候,他靠在走廊的墻邊,臉sE慘白,指尖還沾了點不確定是誰的血。
什麼都聽不見。
他知道,屋外正下著滂沱大雨,他卻連一點雨聲都聽不見。
事發後的一周,警方調查出,他的父親欠下了高額債務,債主是地下錢莊,與黑道有關。上門討債的人,估計是沒討成,直接抄了家。
至於小春,極有可能在混亂中被人帶走。
他因為一早就到學校上課,從而逃過一劫。
至此以後,找到小春,成為他活下去的唯一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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