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被拐走的孩子,和收容逃奴,這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在高芒的律法里,收容逃奴與逃奴同罪。
事態(tài)緊急,方錦書的心咚咚咚地跳個(gè)不停。
方錦書心頭清楚,權(quán)大娘一家并不是什么富貴人家。觀他們的神色,也正有著為難之事。
若是拐子不曾出現(xiàn),順道帶她一道上京,還有可能讓禮部侍郎府上欠下一個(gè)大人情,又何樂而不為呢?
可是,一旦有了被問罪的風(fēng)險(xiǎn),他們還愿意嗎?
畢竟她才八歲,中秋那一身衣服早都被拐子換走。此刻,沒有任何憑據(jù),能證明她剛剛說的都是真的,值得他們?yōu)榇嗣半U(xiǎn)。
芳芳就更加緊張,但她牢牢記住方錦書之前的吩咐,緊緊閉著嘴唇不說話。
為今之計(jì),只有讓權(quán)大娘一家都相信,她和芳芳都是被拐走的。不把芳芳摘出來,她也就不清白。
悄悄吸了口氣,方錦書正要說話,外面的那個(gè)趕車的少年郎“吁”地一聲,將馬車緩緩?fù)T诹寺愤吷稀?br>
方錦書心頭突地一跳,難道,他要將自己交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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