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犯罪反正拿著他的槍去為非作歹,干出傷天害理非的事,他們還要遭受來自自己良心的譴責。
另外這些人很少有摸到配槍的機會,再加上他們很多人都是地方大學考進來的公務員,除了崗前培訓時摸過槍之外,平常有機會摸到槍啊。
說句難聽一點就算是有槍在手他們都不一定會用,更不說打得準了。
所以,他們是能不配槍就不配槍。
這玩意確實可以裝逼,但是這風險太大,成本太高了。高的他們都在某種程度上將槍支視為地雷,不好觸碰。
有些扯遠了,咱書歸正傳。
話說武軍一下子沒有摸到槍,他馬上就改變策略,手腕一抖用力一甩,將警棍甩出一米左右,同時右手大拇指撥動手持部分的一個按鈕,警棍的另外一頭射出幾條激光,噼里啪啦作響。
敢情這伸縮警棍竟然還是一根電棍。
同時進步上前,突入到了那些小流氓的混戰之中,對他們一通猛打。
在放倒幾個人之后,那是兩幫小流氓相互看了一眼,瞬間放下仇恨,同仇敵愾,結下同盟,轉而聯手提著棒球棍向著武軍打來。
就在這時袁野等人也隨后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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