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子,無論你的推理有多么的精確,沒有證據鏈的支撐那都是空談。
法律是最講證據的,既然明明知道了兇手是誰,沒有證據根本無法定罪。
就像王靖原的案子一樣,我們現在可以說已經知道了大概,甚至也可以推斷出誰可能就是兇手,可是我們卻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犯罪分子太狡猾,他們所做的一切幾乎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無痕跡犯罪對于警方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無痕跡犯罪也充分體現了犯罪分子的高智商,警方與犯罪分子之間的斗爭更多是智慧的比拼。
這就對警察隊伍的素質建設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如何才能夠找到證據?這一點讓我傷透了腦子。
歐陽雙杰建議我在家里放一塊大白板,在思考的時候可以把自己認為很重要的東西都記錄在白板上,那樣就能夠很直觀,有助于案情的分析。
他的建議很好,從公安局離開以后我就讓蕭然幫我去弄了一塊,虧得有蕭然幫忙,不然我一個人還真不好把它弄上樓。
“假設陳森真是帶著那爐子跑路了,那么接下來我們該怎么辦?尋找證據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蕭然拿起茶幾上的一個蘋果一邊削著皮,一面問道。
我看了他一眼:“在公安局的時候你不是說嗎?這案子所涉及的這些人是一個利益關系體,他們是因為利益走到一起去的。”
蕭然點點頭:“我是說過,你不會真想等到他們有所動作吧?如果他們根本就不動呢,或許他們的利益分配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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