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法醫鑒定,它的確是腐敗尸體上留下的人體自溶液,俗稱尸水。”
宋局長點點頭,忽然大聲說道:“現在明確了,這個案子兇手是新娘,她殺死了新郎,再自己割斷脖子自殺。這樣定性,各位有什么意見?”
眾人都傻眼了。
新娘自己割斷了脖子?這不合邏輯。
新娘用絲巾勒死新郎沒有問題,新郎可能因為某種原因不反抗也可以理解,可新娘用刀自殺這又是什么鬼?
人真的能做到把頭切掉再把頭放好,然后走上七八步再趴在浴缸上死去嗎?
她沒頭了怎么辨別方向?
再說了,現場地上、墻上、天花板一滴鮮血都沒有,只有浴缸里有血,這又怎么解釋?
難道新娘還做好善后工作,把血都擦干凈,再趴著浴缸死去?
正是天方夜譚。
可這話是宋局長說出來的,誰也不敢反駁,但誰也不愿意贊同,也都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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