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瑯搖了搖頭,“司法道上除了《大明律》,還有君王的良心。”
楊婉一怔,“這句話是誰教給你的。”
“廠臣。”
說完轉身道:“我去聽閣臣奏事了,你就在次間坐著,御醫來看過之后,你讓他暫候,我過來親自問。”
他一面說一面朝前面的明間走,走了幾步又回頭道:“姨母你不得再難過,聽到沒有。”
“聽到了。”
——
她不光聽到了易瑯的話,她還聽到了與歷史相反的聲音。
但她并不確定,這是因她而逆轉的聲音,還是原音即如此。
易瑯寫給鄧瑛的《百罪錄》當中并沒有偽造遺詔這一條罪名,事實上,連偽司禮監偽造遺詔的這一段史實都沒有。何怡賢被處置的罪名是貪墨國財,真正讓鄧瑛遭受凌遲酷刑的罪名是‘謀害宗親’。這條罪名極其刻意,刻意到后世甚至找不到史實與它印證,只能從皇次子之死,去側面
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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