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嗎?其實沒什么后悔的!
她給自己的期限最多三年,三年內,她要查清一切,并將外公的產業全部收入手中。
之后,給小姨,給外婆,或者給宋衍生,她無所謂。
但她不能容忍外公的產業落入李桂蓉母女手中。
李桂蓉因為生下時天超,已經擁有了百分之二十的時氏股份,幾乎算是時氏的第二大股東。
未來父親不出意外會將時氏交給天超。
這些,她都不能容忍。
或許,對自己的親生父親如此狠厲是她殘忍了。
可那個被她喊父親的男人又對她母親和她何其殘忍?
母親尸骨未寒,他就將自己外面的女人娶回了家。
忘記了曾經外公對他的恩惠,吞了外公大半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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