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兒沒說。
但我感覺她的神態有些異樣,之前我、夕兒和雨涵之間有些誤會,不知道今天這事兒,夕兒會不會多想?。
她剛一走,雨涵就來了。而且雨涵說她是在醫院恰巧看見我了,這個理由對于心思慎密的夕兒來說,不一定會顯得那么合理。
………
三天后,我終于出院了。
前后算起來,我在醫院已經住了整整一個禮拜了。夕兒和醫生都不同意我出院,醫生就不必說了,我在醫院住的時間越長越好,最好沒病也來醫院住住,那樣醫生們肯定最高興了。
夕兒不同意我出院,是擔心我的身體,她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我只住了一個禮拜怎么能出院呢?。
我用我的觀點去說服她,我道傷筋動骨這句話是有,但是這一百天說的不是治療,而是養,如果我不需要治療一百天,我干嗎要住在醫院里呢?只要我平時不要太勞累,多燉點動物骨頭湯之類的補補身體就好了。
最后這場爭執,以我們雙方互相妥協而結束。
夕兒同意我出院,不過我得同意夕兒為我出院所做的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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