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這孩子,被錢家勒索的時候,還不到十七歲呢。
哪怕錢家人所說的“鬧”、污蔑,其實都是無理取鬧,可對于一個十六七歲的半大孩子而言,也是非常可怕的威脅。
所以,警察們絲毫都不懷疑,馮多多會因為受不了錢家人的威脅,而把那二十萬交給他們!
果然,就聽馮多多帶著委屈與鼻音,幽幽的說道:“我很怕,我剛從錢家逃出來,回到我親生父母的身邊,我真的很怕會失去這一切。”
“可錢家人步步緊逼,馮詩韻又守在我親生父母身邊,我連告狀都不敢,最后實在想不到其他的辦法,只好把錢給了錢某人!”
馮多多一邊說著,一邊拿出手機,出示了轉賬記錄。
二十萬!
足以稱得上巨額財物。
而錢某人以所謂的把柄,強行向受害人索要財物,這本身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
一旦罪名落實,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
馮詩韻呢,有沒有直接參與敲詐勒索,暫時還沒有明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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