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離婚,離婚后,我會帶著我媽去外省,這輩子都不回來了!”
錢茂森認命了,他不得不認,否則這個女人可能真會把他關在精神病院一輩子!
“好!”
半個月后,吳曉娜便接著病情有所好轉的錢茂森回了家。
回家后,他們就悄悄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錢茂森把市區買的新房、老家的舊房子、車,以及所有存款都給了吳曉娜。
領了離婚證的第二天,他就帶著錢母坐上了去A省的高鐵。
往后幾十年,他倒是曾經偷偷溜回來幾次。
可不管他怎么隱藏行跡,都會在第一時間被吳曉娜發現。
更讓他不敢置信的是,他哪怕用別人的身份證辦了新的手機號,在他踏入市區的那一刻,吳曉娜都會發來消息。
而他每一次的偷偷回來,也都會被吳曉娜敲走一大筆錢,錢的數目恰巧就是他最近兩三年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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