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要錢茂森和錢母親身體驗一下自己曾經受過的苦,索回自己該有的賠償,她就會和錢茂森離婚。
大家好聚好散,各走自己的路,既是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豈不是兩全其美?
但,隨后的事實卻告訴吳曉娜,有的人,不把他徹底打疼了,他真的不知道悔改,更不會對受害人有任何的愧疚!
“給你分享一個‘有趣’的事——”
第二天上午,吳曉娜吃完飯,沒有繼續為難錢母,讓她回房休息了。
她自己則坐在沙發上,用手機刷著一些租房、招聘的信息。
她要和錢茂森離婚,娘家肯定不同意。
就算她堅持,離了婚,父母也不會收留她。
畢竟,父母不是只有她一個女兒,她還有一個弟弟。
而弟弟正在相看對象,估計這幾個月就能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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