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一次組團合買居然中了二等獎,更讓蔣一鳴有種莫名的自信心——快了,快了,就差一步,他就能中大獎了!
可惜,那次的二等獎,獎金雖然有幾十萬,可因為組團的人太多,平均分到蔣一鳴的手頭,只有三四千塊錢。
但這一次的中獎,帶給蔣一鳴的“激勵”是前所未有的。
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為什么要跟人家合買,如果只有他自己,那么,幾十萬的獎金就全歸他一個人了!
而組團合買的“原理”,蔣一鳴也都摸透了,沒有別的竅門,就是多投入、撒大網!
于是,蔣一鳴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不但花光了自己的小金庫,還偷偷挪用了一筆公款。
挪用公款的時候,他想得很簡單:我就暫時借用一下,等我中了獎,我就立刻還上!
然而,事情哪有那么簡單?
如果投入幾萬塊錢就一定能中五百萬的大獎,那么早就有人這么做了。
現實中,往往是花了幾千、上萬的錢,卻連個幾百塊的小獎都中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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