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戶籍檔案并不全面,我也只是一個孩子,憑著僅有的記憶說出家人的名字和家鄉的特征,民警聯系了當地的派出所,說是沒有我說的人名,也沒有我說的丟孩子的事情。肯定是我吐字不清,說的名字不對,他們沒有找對地方,但也不能隨便把我送到那兒去.”
“當警察叔叔告訴我找不家人時,我哭了,而且哭了很久,之前憑著一股一定會找到家人的力量支撐著我,走丟時,被販賣時,挨打時,我都沒有哭得那么厲害,而當我被解救時,我卻哭得驚天動地,那一刻感覺特別孤獨無助,自己真的成為了被拋棄的孩子。爸爸媽媽為什么不能等我歸家?還是因為我的走失,外出找我去了,不論是什么原因,我小小的心里明白了一件事情,我與家人徹底失去了聯系。”
“警察叔叔安慰我說,‘別急,他們一定會有辦法的,還有被我一同解救的孩子,之前每一次都哭得痛哭流涕,泣不成聲的,這一次她很奇怪,竟然沒有哭,她看我哭得厲害,就上前摟著我,安慰我:哥哥,你別哭了,我也找不到爸爸媽媽了,今后我們兩人一起生活。”
我聽到這樣稚聲稚氣的奶音,還有那雙摟著我的柔軟小手,頓時感到慚愧,哭什么哭,我是小小男子漢,應當勇敢承擔起責任保護她才對,當年的走失我有一定的責任。
后來,我想起,爸爸媽媽當年常年在外面接活干,估計又是到別處接活去了,民警找不到也很正常。他們一定是一邊接活干,一邊四處尋找我,爸爸媽媽不會不要我的,有了這種信心,我的心里就好受多了。
因為沒有人接手,我就被民警暫時安置在一家條件不錯的福利院,警察叔叔說這里經常會有許多好心的人來收養孩子,如果一直聯系不上我們的父母,將來如果有人收養,就先被領養,總比在福利院要好很多。
當年易家有一個同我一般大的男孩,因為不幸失足落水而亡,媽媽又因悲痛過渡,身體虛弱不能生養,就產生了收養一個和自己兒子一般大的孩子,他們托人找到這家福利院,那么多孩子中爸爸媽媽一眼看中了我,把我帶回家去收養。
自此,我便成為易家的兒子,因為我和易家失去的兒子一般大,而且據說長相也非常相似,久而久之,村子里的人就忘記了那件事情,把我當做易家親生的兒子看待。爸爸媽媽對我也是非常寵愛,雖然生活很清苦,但還是一心培養我讀書,漸漸地我也喜歡上了他們。
時間久了親生父母的樣子在我的腦海中越來越模糊,直至徹底的遺忘,那時我已經完全地融入易家,也把自己當做他們的親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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