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同志看了眼朱春花道,“你不是也拿了人家100塊的押金不給嗎?那些家具加起來,差不多也就這個數,我勸你還是回去,好好把屋子打掃打掃吧。”
郭海英和朱春花當初雖然定了合同,但合同特別簡單,也就約定一下租車的時間是倆月,每個月租金多少,押金多少等等...
至于郭海英能不能轉租,這點根本就沒規定,所以蘇西把房子無償的給乞丐住,這也不算違約。
再說了,蘇西跟郭海英都已經回京了,朱春花拿她們還真沒辦法。
朱春花無奈,回了自己的屋子,對著那些坐在院子里曬太陽的乞丐,大罵道,“你們這些窮鬼都給我滾!這是我的屋子,不許你們在這兒住,聽到沒有?”
這些乞丐好不容易有一個容身之處哪里肯走,任由朱春華怎么趕,就是不走……
朱春花房子的損失,可不是100塊錢就能彌補的,現在她的心里后悔極了,當初就不該扣蘇西他們的押金,如果當時把押金痛痛快快的給了他們,后面也不會有這么多事兒了。
蘇西三人回京之后,沒有立刻回蕭家,蘇西和郭海英帶著蕭戰直接去了醫院,坐了將近兩天的火車,蕭戰也十分疲憊,身上有些傷口甚至還裂了。
幸運的是醫生做了一次全身檢查,并沒有發現什么大問題,只需要好好靜養就行。
郭海英當天就給蕭戰辦理了住院手續,讓蕭戰好好的在醫院里休養,她趕緊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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