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來到了揚州府府衙,官府府衙并沒有方浩想象的豪華,而是破爛爛,斑駁的墻面并沒有一絲美感,下雨天勉強不漏水的樣子。
明朝時候官員不修官府,不是因為不準,而是因為不能,不愿意。
因為朝廷不會撥款,要修自己掏錢,所以,不修官府成了潛規則.
“官不修衙,客不修店”是流傳千年的為官傳統,沒有客人修客棧的,這是天經地義,因為客棧是掌柜的的,客人沒有義務更沒有心情為掌柜的修店。
官不修衙也有道理,明朝多數的當官的也是這樣想的,因為“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大多當官的自認為自己當官也是不是很長久呆的,如住客棧的客人想法如出一轍,沒有必要為修衙門操心。
再者,明朝當官的以清廉為最高標準,有時候政績倒還在其次,為官在任的修衙門容易給人留下“搜刮民脂民膏”的口實,而且在一地當官是暫時的,衙門修的再好也是大明朝廷的財產,所以當官的是不會花冤枉錢下力氣修衙門的。
只要表面功夫做得好,你就是個清官,然后上下打點一下,就能夠得到升遷,甚至被人傳頌。
甚至認為喜歡修繕衙門的官員會釘在這個職位上,就沒有挪窩的機會了,既然你喜歡這,那你就不要升了。
明朝知府是正四品官員,按照京官高于地方官原則京官與地方官相同品級情況下京官為大,知府往上升遷途徑為:
正四品京官:僉都御史、通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少卿、少詹事、鴻臚寺卿、京府丞、按察司副使、行太仆寺少卿、苑馬寺少卿、衛指揮僉事、宣慰司同知、提督四夷館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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